五行生克有常理,但是也有变。所谓常理者,顺其道而行之;而变理者,则反其道而行之。无论常理与变理,都是要符合自然的规律,符合五行生克的内在原理,只是规则不同而已,要学会反向思维。

这种反向思维取局称为反局,也就是逆向相生,与正常的事理刚好相反,无论喜神,还是用神都要逆向取用。

印绶格的成格情况浅析(二):命理深度解读与实践指南

比如印可滋身,如果印太旺,反受其害,则要破其印而就其财;身旺需用官杀制,官杀太旺,身遭其灭,则需食伤以制官杀;财可养身,如财助起官杀,身受其辱,如此等等,取其极端情况而已。

在命局中,所谓极端情况,是指旺之极端,均超过了日主能承受的程度。印太旺,财太旺,官太旺,此等命局如何取用,又如何评断,这就是反局所要讨论的范围。

但是,不管正局也好,反局也罢,关键还是要根据日主的喜忌,去决定如何选取用神的问题。

有印多而用财者,意思是指月令印绶,印绶太旺,用财损印之有余,就是君赖臣生之理,是用神逆用的一种,而用神逆用者,就是有违常理的一种取用方法,取反向相生之意,如身强印重,用财来损印,日主赖以得生,就是其中一种情况。

命例一:汪侍郎命造

辛、丙、壬、辛

酉、申、申、亥

徐乐吾评析:壬水日主,生于申月,印绶当权,而又见申日、酉年,地支三金,年干、时干又透出辛金,为壬水印绶。印绶得令、得势、得地,过于强旺,所谓水赖金生,金多水涩,要去其太过,方能得中和之道。

然而,汪侍郎命造,丙火虽然可以破印,但丙辛一合,则丙火贪合忘制,不能伤金,则有微病。所幸大运逆行东南木火之地,使丙火合而不化,方能收到损印的功效。这种用法,是透财而损印之太过,权而用之,不过只要印绶根深,见财破则无妨。

浅叔评析:本命局实则应该为专旺格局,命局金水势力太大,行金水运才可以为吉运,不可再行伤食财运来克泄专旺之气,行官杀运可以生印为助,也是吉运。因此古籍所列的该命造并不能说明反局的情况。

但是,如果印轻财重而身弱,又无比肩劫财以救,则以财为病,为贪财破印论,又必当用比劫,以比劫去其财而救其印,否则,则以破局看,为贫贱之造。

要掌握反局判断方法,必须掌握五行反生反克的道理。不仅日主有反生反克,而且用神、忌神也常有反生反克的现象。比如:木多火塞,以金克木,火赖以存;火多土燥,以水制火,土赖以润;土多金埋,以木克土,金赖以显;金多水冷,以火制金,水赖以温。

此即为五行的反生之理。

比如甲木以戊土为财,四柱见水泛木漂,甲木气枯,没有生机,而见戊土制水,甲木见土制水,水不能漂木,木反以土盘根,木赖土以为荣,故称为反局。

这里的核心在于印虽旺而财星有气,可用财破印。而财星有气者,乃财有食伤之生,而合于日主的需要而已。然而日元需要之物,原局没有,也要待岁运来配合。

印格反局也可以视为印绶成格的第六种情况,接下来分析第七种印绶成格的情况:印重财轻,而兼露伤食。

印重财轻,而兼露伤食,即月令印绶,四柱见财轻,但是兼露伤官、食神的干支配合。

这种格局中,财以伤官、食神为根,食伤可以生财,即使原局财轻,因为有食伤之生,食伤之秀气尽泄于财,财也不能算为轻。但是,毕竟印重而财轻,财星不能去印之有余,即使可以取之为用,财星自身本无根气,全赖食伤之生者,格局有所欠缺,只可就富,不能取贵。

但是,命局如果能去印绶之有余,生财星之不足,印重财轻,也有带食而富且贵者。

命例二:牛监薄命造

庚、乙、癸、丙

寅、酉、亥、辰

徐乐吾评析:癸水生于酉月,月令酉金当权,年干透出庚金,印绶格成。丙火财星透出时干,为日主之财,虽有月干乙木食神相生,但不得月令之气。而庚金通根月支酉金,为庚金阳刃,此即所谓印重财轻,而兼露伤食。而日主癸水,坐下亥水,干支同气,月令逢酉,身旺印旺,则不需要印生,年干之庚,则为多余者,所以能为贵格者,不在于财星去印之有余,而在于乙庚之合,庚金印绶被合,无异于印绶被损,印绶去庚留酉,而寅木伤官仍可生财,格成财星佩印,所以贵为监薄。

浅叔补充说明:徐大师所谓乙庚合为取庚留酉,值得商榷,月令酉金,乙庚所合必然化为印星,反而是食神被合去,并不能解释格局之贵,必须要岁运配合,助起财星破印,才可以有发达的机会。

命例三:古籍中命造

己、甲、辛、癸

未、戌、未、巳

徐乐吾评析:辛金生于戌月,年干透己,干透支藏,当取为印绶格局。然而,地支四火土,印绶太重,甲木财星月干透出,地支仅有未中微根,财星不旺。癸水食神透于时干,此为印重财轻,而兼露食伤者。印重者,必须用财来损印、合印,本造甲己相合,甲木合印存食,巳与未,又拱一午火,为辛金之官,未又合暗官,皆能为富贵的征兆,但是,命局用神仍在食神癸水。

浅叔评析:本命造印旺身旺无疑,天干透出财星、食神和印星,甲己合化为印反而为命局所忌,不能认为是合而去印之论,巳未拱合官杀局一方面会生印,但是另外一方面也可以制身以及泄印。命局用神肯定是癸水,食神生财,财生官杀为用,行运也以伤食财运为佳。

第八种印绶成格的情况:有印而兼透官杀二者。

用印而兼透官杀者,意思是指月令印绶,而又见天干透出官杀者。官杀与印并用者,在通常的情况下,一般是用印绶化官以生身,或化杀生身,而用印者,再用合与制,借以取清者,是身强印旺,不需要再用印化官杀而生身者,则可以用合啥留官,或合官留啥。或制官存杀,或制杀存官,格局取清,皆可富贵。

命例四:古籍中命造

辛、庚、甲、乙

亥、子、辰、亥

命例评析:甲木生于子月,癸水当令,为日主印绶。然四柱年时两亥,又子辰相合,印绶太旺,有水泛木漂之忧。天干透出庚辛,官杀混杂,又能生印,当以去印之有余,去官留杀,或去杀留官为急。好在时干之乙木与月干庚合,合而不化,此为合杀留官,干头取清,似乎可以取为贵格。但是,冬令水冷金寒,不见丙丁食伤,驱寒调候,属于清寒之造。

命例五:古籍中命造

壬、癸、丙、己

子、卯、子、亥

命例评析:此官杀有制之命造。丙火生于卯月,乙木印绶当权,四柱天干壬癸并透,官杀混杂,己土伤官透于时干,可以制官杀,因官杀有制,似乎为贵。但是,综观全局气势,却又未必,命局四柱水旺木少,子卯相刑湿木无焰,难为丙火之助,日主无气,难任官杀、食神的克泄交加。虽然有己土透出,而坐下无根,己土之力薄弱,制杀无力,富贵无望,谓为贵格,殊有未解。

真正能成为富贵命局者,必须体用有气得力,格局有生气者,也就是喜用神都有生助者。

命例六:古籍命造

癸、甲、丙、壬

丑、寅、午、辰

命例评析:丙火生于寅月,干透甲木,为丙火印绶,日支午火,为丙火阳刃,日主坐刃临印,身旺印旺,最喜官杀以制之,年干透癸,时干透壬,此即所谓有印而兼透官杀者。但是,官杀混杂为破格,或制或合,喜取清为要。而见月干甲木,年干癸水生甲而不制丙,为贪生忘克,为去官留杀,干头取清,大运逆行金水之地,成刃逢杀制格,所以官居黄堂,名利裕如。

命例七:古籍命造

庚、丁、甲、辛

午、亥、辰、未

命例评析:此造甲木生于亥月,印绶为用,时支逢库,喜见官星。然而四柱庚辛并透,以杀混官,则为破格。而喜见月干丁火透出,得禄于午,能制庚金七杀,此为去杀留官,官印并旺,捷报南宫,出宰名区。

第九种印绶成格的情况:化印为劫,弃之以就财官。

以化印为劫者,是指月令印绶,因地支会合,而使印绶变为比肩劫财的一种变格。月令印绶,因会合而失去原来的五行属性,印绶化为比劫财,与日主同类,而月令比劫又不能为格局所用,只有另求别的用神,或就财,或就官,凡能为日主所用,即可为格。这种舍弃月令取用,另求用神,即所谓变之变者。

命例八:赵知府命造

丙、庚、丙、癸

午、寅、午、巳

命例评析:丙火生于寅月,寅中甲木当令,为日元的印绶。然而日支午火,年支亦为午火,寅午合而化火,为丙火劫财,此为寅印化火为劫。因印绶化劫,日主不能为用,只有弃之,另求别的用神。四柱见庚金财星透于月干,为丙火之财,癸水透于时干,为丙火官星,则只有退而求之次,弃印以就财官。但是,总嫌庚金财星临绝,虽时支有巳中长生,究竟无力,是为缺憾。如癸巳变为癸酉,或癸亥,在大运行财官之乡时,财官有气,则前程更为远大。

第十种印绶成格的情况:印透七杀,而劫财以存杀印。

所谓更有印透七煞,而劫财以存煞印者,意思是说,月令印绶,四柱天干透出七杀,又见财星坏印生杀者,则用劫财以去其财,而存杀印为格者,亦可取贵。

格局用七杀而用印化杀者,最忌财星再来生杀,而财星亦可坏印,使印绶失去化杀的功用,见财星生杀坏印的情况,则破格。财星最怕劫财,所以用劫财去财,则可以存下杀印相生。

命例九:古籍命造

庚、戊、甲、乙

戌、子、戌、亥

命例评析:甲木生于子月,癸水当令,为甲木印绶,取之为用。年干透出庚金,为甲木七杀,此即所谓印透七杀者。月干戊土为甲木之财,财可生杀,四柱不见食伤火,七杀无制,不能为用。而子水之印,被戊土盖头,地支两戌紧克,不能显其用。由于有财星搅局,七杀不能用,印绶失其用,格局被财所破。喜见乙木劫财透出为用,克制戊土,使之不能坏印,有病而得药,亦是不得已而用之,方成贵格。